各中心(部门):
为强化员工日常管理,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整治“在编不在岗”问题。经后勤服务(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人员情况
1.各中心(部门)需核查本单位在编人员在岗、缺勤及冒名顶替上岗等情况,依照“四查二对照”,即查个人身份、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在岗情况与员工反映对照。做到严格把关,认真核对。
2.各中心(部门)需于11月3日前将经本中心(部门)正职和集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的《不在岗人员核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人力资源与法律事务部备案。实行零报告制,即本单位若无不在岗人员也须报送报表。
二、加强考勤管理
1.各中心(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人员日常考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负责人须如实填写员工月度考勤表,经中心(部门)负责人和集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同月度工资表一起报送人力资源与法律事务部备案。
2.各中心(部门)应严格病、事假请假流程。病、事假严格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公司请假与考勤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执行。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中心(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要彻底摸清底数,做到不漏报、不重报、不瞒报和不虚报。需上报的材料要严格把关、及时上报,内容要准确、细致。对核查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后勤服务(集团)公司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