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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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后勤集团2021年度员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12-21 

各中心(部门)

根据学校和后勤集团的工作部署,现就2021年度员工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集团人力资源与法律事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员工的考核工作;

2.各中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员工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原则

1.实行逐级考核的原则;

2.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考核依据

《大连海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规定》及集团相关规定。

四、考核对象

在岗人员均需参加考核

五、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岗位任务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六、考核办法与考核程序

1.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2.集团中层的考核工作由集团组织实施。

考核方式:集团领导班子评议、所在单位测评、中层互评,权重按照5:2.5:2.5计算。

考核范围:集团中层考核的参会人员范围为本单位中层班子成员、全体班组长及部分员工代表,20人以下的单位,参会人员范围应当为全体人员。

3.集团机关其他人员的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及法律事务部组织实施。

4.集团其他员工的考核工作由所在中心(部门)组织实施。

各中心(部门)组织本单位员工填写《考核登记表》,召开班子会议审议并确定考核等级,须做好考核记录,备案保存3年。

5.集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审议考核结果。

七、考核等级确定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事业编员工的考核结果优秀比例由学校按照单位(部门)目标考核结果进行核定,优秀比例控制在14%以内。非事业编员工的考核结果优秀比例参照事业编执行。。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等级定为不称职:

1.涉嫌违法犯罪,受刑事拘留以上处罚者;

2.违反学校、集团各项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

3.违规违纪,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者;

4.经集团认定,因主观原因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事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等级定为基本称职:

1.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不能完成岗位工作者;

2.违规违纪,给予记过处分者;

3.经集团认定,因主观原因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或事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等级不得定为优秀:

1.违规违纪,给予警告处分者;

2.本年度内,累计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

3.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本年度内,退休(退职)员工可不参加考核;新参加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其他人员正常参加考核;

2.本年度内,经学校批准公派在国内外学习、进修、访问、上船等人员,参加正常考核;

3.借调人员在集团工作满半年者(含半年),正常参加年度考核;在集团不满半年者,由所在中心(部门)结合借调单位的考核意见,研究确定年度考核等级;

4.当年因病(工伤除外)、事假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考核;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刑罚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八、考核要求

1.各中心(部门)要高度重视年终考核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公正、合理、有序进行。

2.各中心(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要求,加强管理,严格考核,重点考核个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的重要依据,对在考核中出现的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严格执行考核时间规定,按时报送考核结果,确保集团考核工作有序进行。

九、填写内容及要求

1.各中心(部门)按照人员类别,组织员工分别填写所属各自所属系列《考核登记表》(附件1)及《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

2.各中心(部门)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员工,要在《考核登记表》及《考核情况汇总表》中详细注明原因及依据。

3.《考核登记表》字体要用5号仿宋字体,行距:固定值,设置值:12磅,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

4.其他不明事宜请与人力资源与法律事务部联系,电话:8627

后勤集团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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