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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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

2018-09-12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共交通运输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 (交党发〔2012〕66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精简校内会议活动。(1)精简会议活动数量。严格执行 大连海事大学会议管理暂行办法 ,能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可通过印发工作要点或转发会议纪要等方式部署工作;能合并的由学校办公室协调套开。严格控制学校庆典、纪念大会、研讨会、论坛活动,规范校内各类文艺演出。(2)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各单位(部门)组织的会议活动,只安排与会议活动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参加,校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3)提高会议质量。简化会议程序,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会议组织单位做好会议纪要的记录、整理和下发,确保会议精神的及时传达和议定事项的有效落实。(4)节约会议活动经费。未经审批的会议一律不支付会议费;工作会议一律不搞茶歇,不摆花草,不搞背景板;会议只安排工作餐,不得宴请与会人员;校内各类会议活动不发送请柬,不安排礼仪服务;严禁以各种名义发放会议活动纪念品。

2.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要坚持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原则,不安排各种形式的列队迎送,不张贴悬挂设置欢迎标语横幅拱门空飘,不安排景区参观等与会议内容无关的活动。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校内用餐,每人标准不超过150元,严格控制宴请陪同人员数量,相关单位(部门)陪餐人员不超过1人,陪餐总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工作日中午宴请原则上不饮酒。省部级领导住宿安排普通房间,司局级领导住单人间,司局级以下住双人标间,房间不额外准备洗簌用品。单位间互换纪念品时不赠送贵重纪念品。

3.精简各类文件简报。严把发文数量关,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控制校内签报(内部报告)数量,能以当面汇报或协调的,不向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报送签报。严把发文质量关,文件力求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结构严谨、表述准确,做到文字精炼发短文。清理各种印刷品,实行校内简报无纸化。

4.规范宣传报道。宣传部门要规范校内各类宣传报道。校领导出席的各类会议活动,宣传部门要根据学校工作重点、新闻价值、实际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涉及校领导校内考察调研活动,原则上不作新闻报道。

5.规范出访出国(境)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出访出国(境)计划。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程序,提高出访出国(境)质量和成效。出访出国(境)人员应按规定乘坐相应舱位。

6.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联系基层及谈心活动。(1)校党委常委每年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写出1篇调研报告,年底上报。每年年初校党委确定1-2项调研选题,由校党委常委带着选题深入基层,深入研究影响和制约学校发展的突出问题或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年底上报调研报告。(2)坚持和执行 大连海事大学党委常委联系基层单位制度 ,每年对联系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校党委常委坚持每年走访慰问先进模范人物、专家学者以及老同志。(3)校党委常委之间、党委常委与分管部门班子成员每年谈心次数不少于1次;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与本部门职工之间每年谈心次数不少于1次或累计不少于10人次,二级单位班子成员与本部门职工之间每年谈心次数累计不少于10人次。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应与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加强沟通交流。

7.加强督促检查。学校领导、中层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单位要抓好落实,务求实效。学校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执行情况。

8.本细则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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